「闖紅燈」一定要用固定式攝影機抓依照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簡稱稽查注意事項)規定,雖然闖紅燈可以用照相錄影來抓,但不可以用「非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的推薦目錄: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Re: [發洩] 被開單了啦… - 精華區Hsinchu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律師談吉他- 【警察躲起來抓超速、闖紅燈,合法嗎?】...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警察可不可以躲起來照相?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關於警察偷拍取締- 機車板 - Dcard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2022闖紅燈照相罰款-汽車保養配件資訊,精選在PTT ...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題] 流動式照相是否需要立牌?(100m內) et22639643 ... - PTT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闖紅燈照相機長怎樣的推薦與評價,PTT、DCARD、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闖紅燈照相機長怎樣的推薦與評價,PTT、DCARD、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闖紅燈照相機長怎樣的推薦與評價,PTT、DCARD、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題] 現場開罰單還會再寄收據或罰單副本嗎? - PTT推薦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卦] 警察在私人土地能開單嗎? 的評價
- 關於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Re: [問題] 警察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交通違規裁罰標 - PTT 問答 的評價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警察可不可以躲起來照相?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現在好像有規定警察不可躲起來照相取締違規...固定照相前一段距離也要有告示牌告訴用路人,前方有測速闖紅燈照相...請問一下警察不能躲起來照相取締的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關於警察偷拍取締- 機車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先上今天看到的新聞,這個警察因為沒穿對衣服,所以開的罰單通通無效,那麼我家附近的路口,常常會有警察躲在一般的車子裡(非警車)偷拍取締兩段式左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2022闖紅燈照相罰款-汽車保養配件資訊,精選在PTT ... 的推薦與評價
為防制闖紅燈違規致肇事,花蓮縣警察局將原膠卷式闖紅燈照相設備更換為數位式. ... 【被測速相機拍到闖紅燈, 可以申訴嗎】,【不服違規罰單如何救濟】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題] 流動式照相是否需要立牌?(100m內) et22639643 ... - PTT 的推薦與評價
三、原告主張:(一)道交處罰條例第7條之2條關於逕行舉發,並未規定警方可免附違規採 ... (二)伊至被告處審視蒐證影片,並未有闖紅燈情景,舉發員警是在系爭汽車通過之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題] 現場開罰單還會再寄收據或罰單副本嗎? - PTT推薦 的推薦與評價
小弟我是在昨天中午十二點半騎機車被警察大人攔停開了張闖紅燈罰單因為趕時間有錯在先 ... wl01358629 05/21 02:12單(逕行舉發單)才會事後寄給車主.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問卦] 警察在私人土地能開單嗎? 的推薦與評價
「未打方向燈」所以根本沒辦法舉證她是「酒駕」何來的酒駕現行犯之說?今天重點在於私人土地可以執行交通法規嗎?更何況沒有搜索票不算私闖民宅嗎?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Re: [問題] 警察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交通違規裁罰標 - PTT 問答 的推薦與評價
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 ... 車駕駛人違規時之車牌號碼,違規事實之: 構成要件不明確,逕行舉發恐有 ... ... <看更多>
警察 可以 躲起來 逕行舉發 闖紅燈 嗎 在 Re: [發洩] 被開單了啦… - 精華區Hsinchu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這種討論...總會出現
1.因為不會衝過去 所以乖乖被攔停才被開單的講法
2.沒看到、未依規定值勤...可以申訴等理由(網路上也常流傳沒真相不能舉發...
被抓的人會不爽,這是人之常情,發洩一下也就算了
認知上的錯誤,或許是個人的信念,但因此害人被罰,就不太好了。
到底在新竹,衝過去,會怎麼樣? 新竹的警察就真的會懶得抓嘛?
給大家看一下,衝過去、理由一堆、申訴...的結果。(剛出爐沒多久的~
【裁判字號】 98,交聲,455
【裁判日期】 990224
【裁判案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裁判全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98年度交聲字第455號
原處分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
異 議 人
即受處分人 甲○○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民國98年7 月23日竹
監新三字第裁51-E00000000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處分聲
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就是被打槍的意思)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下稱異議人)甲○○
於民國98年6 月12日上午8 分2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
號重型機車,行經新竹市○道○路與慈雲路口時,有「汽
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及有「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
等違規行為,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警員以異議人有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 項、第60條第1 項規定之
事實,填掣新竹市警察局竹市警交字第E00000000 號舉發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稱舉發通知單)逕行舉發;
嗣異議人於應到案日期即98年6 月27日前提出申訴表示不服
,經原處分機關函請原舉發單位調查結果,仍認異議人確有
前開違規行為,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 項、
第60條第1 項、第63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裁決書漏載
第63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
一裁罰標準表之規定,於98年7 月23日以交通部公路總局新
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竹監新三字第裁51-E00000000號裁
決書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4,800 元,並記違規點
數4 點。異議人於98年7 月23日收受前揭裁決書後,於同日
聲明異議。
(這段是駕駛人的主張)
二、聲明異議意旨略以:98年6 月12日上午8 點多我確實有騎乘
前揭車輛行經上開路段,當時我是在慈雲路上停等紅燈要往
竹北方向,同時有一位交通警察在路中指揮交通,並以手勢
往左手邊比二下,我以為警察是要我二段式左轉,便往該方
向騎去,在靠近人行道時,突然想到我不是要往公道五路方
向行駛不需要待轉,所以就往慈雲路旁邊的小路騎到竹北,
後來就收到前揭舉發通知單,上面記載我有闖紅燈、拒絕攔
檢等違規事項,可是當時我並沒有看到警察有攔我的動作,
也沒聽到警察有攔停我的聲音,且沒有任何其他證據證明我
有違規,原處分顯有錯誤,而請求撤銷原裁決處分,爰依法
聲明異議等語。
三、按受處分人,不服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略
(按來 按去的一堆交通法規程序拔辣段.... 略)
四、經查:
(這段很長很長...證詞,要看法院的講法 直接往下看第二段 )
(一)、本件異議人甲○○於98年6 月12日上午8 時20分許,騎乘其
所有車牌號碼▄▄▄ 號重型機車,行經新竹市○道○路與
慈雲路口時,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
逸等違規事實,業據證人即當場舉發之乙○○○○於本院調
查時到庭結證稱:當時我是在新竹市○○路及新竹市○區○
道○路路口擔任7 時至9 時的交通勤務,那時新竹市○○路
往竹北方向的號誌燈己變換為紅燈,當時新竹市○區○道○
路往竹北的方向,車行已經在經過,那時在新竹市○○路我
發現一台車號▄▄▄ 的重機車,在紅燈的狀態下,闖越紅
燈往竹北方向前進,那時我有吹哨制止他,那時已經是紅燈
的狀態,異議人闖紅燈,嚴重影響新竹市○○路往北及新竹
市○區○道○路綠燈直行左轉的車流交通狀況,我當下吹哨
制止,異議人不聽制止,繼續往前,我並吹哨、並往前走、
並手勢攔停的動作,請他停下,該部機車駕駛人並不予理會
,繼續往前行,往新竹市○○路250 巷的方向逃逸,我依法
告發,以第53條第1 項、第60條第1 項,依法告發。當時我
吹哨攔停時,異議人有不時回頭看我,確實知道我有攔停的
動作,顯見他有明知違規但藉故逃逸的動作,我便據實依法
告發。(那天異議人的位置?)庭呈現場圖上紅色虛線是73
3-BRR 機車行徑路線。(異議人當時在慈雲路上紅綠燈,有
停下來再過還是直接過?)我看到是闖越紅燈,直接往前行
。(當時異議人的位置是面對你的什麼位置?)我面向新竹
市○○路及新竹市○區○道○路45度的位置。(你面向這位
置,你如何看到異議人?)我那時的視野可看到異議人行進
的方向及新竹市○區○道○路的方向,我看到他後,那時新
竹市○○路往東西向快速道路的方向已開始亮紅燈約10秒鐘
左右... 。(你對異議人攔停的動作大約持續多久?)我看
到異議人就吹哨,制止他不要再前進,他還是繼續前進,那
時我並往前走,同時吹哨,並以手勢攔停,以招手請他下車
,當時他不予理會,並不時回頭看我,當時他絕對不可能不
知道我在對他做攔停的動作。(那時那路口的狀況如何?)
當時異議人的前面完全沒有車輛,剛開始他的速度是正常的
速度,但他看到我對他攔停,並往他的方向走過去,他便加
速往前,由新竹市○○路250 巷口進入往竹北的方向。(異
議人是完整地穿越這路口?)是。(所以異議人當時行進方
向是否如同你於庭呈現場圖上所描繪之紅色虛線箭頭及黑色
實線箭頭所指示之方向?)是。(所以異議人看到你對他攔
停的動作之後,騎車速度有加快? )是,因為那時我有走過
去攔停,他就加速逃逸。(當時的視線如何? )當時新竹市
○○路往東西向快速道路方向是紅燈的狀態,所以沒有其他
車會擋到我,我看得非常清楚。(你在何時記下異議人車號
?)我攔停,異議人不停,我就開始看他的車號。(當時你
距離異議人約多遠?)約五至十公尺,我的位置就是在照片
上所標示的位置,那時可很明顯看到異議人的車牌。(當時
異議人當時究竟有無停等紅綠燈的動作?)當時我沒看到異
議人有停等,我看到的時候,異議人就是往前進。(當時你
對異議人比手勢與吹哨二聲,異議人已經超越紅綠燈的停止
線? )是等語明確,且有前開新竹市警察局竹市警交字第
E00000000 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1 份、交通
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竹監新三字第裁51-E00000000號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1 份、送達證書1 份、現場圖1
份及現場照片4 張在卷足按,並為異議人不否認其確有於上
開時間騎乘前揭機車行經上開地點,且有見證人即舉發警員
所比之手勢等情。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科處行政罰事
件,依據公法爭議之舉證責任分配法則,固應先由行政機關
就其業已履踐相關正當法律程序,以及人民應受處罰之客觀
違反法令行為,負證明之責,受處罰人就行政機關已為相當
證明之前開事項,若主張欠缺主觀歸責條件或為其他抗辯,
亦須就其所辯提出反證。惟行政機關對於前開應為舉證事項
,並非不得以執行查察取締勤務人員,依據調查人證之程序
,使就親歷事實提供不可替代之證明方法。受處罰人就該證
人所述見聞經過之真實性倘有質疑,除依法定交互詢問程序
加以檢驗外,亦不得僅因證人之個人身分、地位或與當事人
之關係而謂其不得作證,或憑己意指為必須代以其他特定之
證據方法,此在證人業已具結願依偽證罰則擔保證言可信之
場合,尤屬當然。本件異議人既未就執勤警員之舉發有誤提
出相關具體證據以供調查,本院復查無何證據足資證明證人
賴德威有捏造事實違法取締之情事,則執勤警員本其維護交
通秩序、公眾安全職責所為之舉發,自應受到合法、正確之
推定。況證人賴德威與異議人素不相識,復無怨隙,應無甘
冒觸犯偽證之罪責,故意構詞誣陷異議人之必要。而證人即
當場舉發之乙○○○○於本院調查時,就舉發過程證述內容
均詳盡,足見證人賴德威對於舉發當時之情形確係記憶明確
,自堪採信。雖異議人矢口否認有何闖紅燈及拒絕停車接受
稽查而逃逸等違規情節,惟就一般交通警察欲指示機車騎士
兩段式左轉之情況,通常係在該機車直行方向為綠燈而欲左
轉時,指示該機車騎士依標誌標線前往右前方待轉區待轉,
然本件異議人騎乘機車行經上開路段當時,其直行方向之燈
號為紅燈一情業經證人證述在卷,已如前述,衡情證人即舉
發警員自不可能於此時指揮異議人前往待轉區待轉,況依證
人所述並參酌其庭呈之現場圖及照片,自證人與異議人當時
之距離僅5 至10公尺之情況觀之,異議人應可明確看見證人
即舉發警員當時之行止,且亦應能聽見吹哨及攔停之聲音;
又證人即舉發警員對異議人吹哨及比手勢示意異議人停車後
,異議人有加速並不時回頭觀望一情,亦經證人證述明確,
顯見異議人係明知其有違規之情事而欲規避處罰,拒絕停車
接受稽查而逃逸,是異議人所辯顯無理由。
(二)、又交通警員掣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列之違規
事實,本質上為行政處分,係公務員基於職務上權力,依法
就特定之具體事件所為具有公法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基
於公務員為公法上行為具有公信力之原則,該行政處分當可
被推定為真正,其據以依法處分之事實亦應認定為正確無誤
。況於未裝設自動感應攝影器材之路段,就闖紅燈等一瞬間
突發之交通違規行為,因無法期待執勤員警於發現後能及時
攝影取證,事實上僅能仰賴舉發員警目視為之,別無其他舉
證可能,如無其他證據顯示舉發員警有誤認或故意構陷之情
事,於當時在場實際執行舉發勤務之警員已到庭具結作證之
情形下,尚難以該舉發員警無法提出其他證據佐證,即認其
所述不可採信,否則未裝設自動感應攝影儀器之路段,即陷
入駕駛人得任意闖紅燈違規之狀態,自非妥適,此觀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就闖紅燈之違規行
為得以逕行舉發,可資參照。故警察取締交通違規事件,其
以科學儀器照相採證者,固然足以據為交通違規事實之證明
,惟就囿於當場舉發而未以科學儀器照相採證,甚或礙於手
動照相而未能即時拍攝違規之情節,立法者亦未明文限制或
排除「舉發警員目睹、耳聞」之證據能力,或其證述內容對
於違規事實之證明力,此觀立法者再以明文立法方式容認執
行交通稽查之員警「當場舉發」,暨「當場舉發」俱乏相類
於「逕行舉發」之採證限制(例如,必須以「科學儀器照相
採證」等)自明,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第7條之
2 規定參照。故本件雖無採證照片,經核並不影響本件違規
行為之舉發效力,亦無礙於異議人違規事實之認定,是以本
件異議人確有闖紅燈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之違規行為
,應堪認定。
五、綜上,異議人前揭所辯難認可採,本案事證明確,異議人確
有於前揭時、地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越紅燈及
違反處罰條例行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等之違規事實等
情,堪以認定,已如前述。從而原處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53條第1 項、第60條第1 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統一裁罰標準表之規定,裁處罰鍰合計4,800 元,並依
同條例第63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合記違規點數4 點,核
無違誤。本件異議人之異議為無理由,自應將其異議駁回。
六、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24 日
==========================================================(落落長
基本上,沒有被攔下來 不代表那個人就沒事 若要賭;
可以賭看看那個警察是不是會放水,把頭轉過去無視,
還是會把你車牌記下來,送你小禮物~ 記得~願賭就要服輸
另外,警員值勤態度不當可以申訴,那是針對該警員個人的行為去申訴,
例如 口頭警告....申誡、記過、調職 等等。
並不表示違規事實不存在,罰單還是消不掉的~
除非你申訴的標的是號誌故障、標誌損毀或被遮蔽..等等(如:路樹...
--
! ● 反飆車\(\ _ / )
!!●● (\ο 反飆車\(\ _ / )~
( (\ο 飆 ◥█▄◣ ! ● 反飆車\( ̄_ ̄ )
飆 ◥█▄◣ _◎ _◎ (\ο 反飆車\(@_@a)
_◎ _◎ 飆 ◥█▄◣ 反飆車\(>///< )
_◎ _◎ 反飆車\(\ 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45.140
※ 編輯: orsonplus 來自: 114.44.245.140 (04/27 10:06)
... <看更多>